泰雅族洪姓男子中秋夜到和平區白毛林道打獵,誤將工寮木屋的燈光當成飛鼠眼睛反光,開槍射穿小木屋2樓窗戶,劉姓女屋主剛好上樓關燈,差點被射中,嚇得腿軟報警,警方到場逮捕洪男,昨依槍砲及毀損罪嫌移送。

正擔心 女主人上樓關燈

警方調查,泰雅族原住民62歲洪姓男子,中秋節晚上11點多,開車到和平區與南投縣交界的白毛林道,戴著頭燈及持土造獵槍打獵,遠遠看到有亮點閃過,以為是飛鼠的眼睛反光,立即開槍射擊,結果子彈打中附近工寮2樓窗戶玻璃。
34歲劉姓女屋主表示,當時聽屋外槍響,擔心獵人誤將燈光當成野生動物眼睛的反光,才趕緊到2樓準備關燈,沒想到子彈呼嘯而過打中窗戶玻璃,雖未打中人,但早已嚇得腿軟,趕緊報警,並請家人以車輛堵住林道進出口,讓獵人無法離去。

玻璃破 原民狩獵未申請

和平警分局員警獲報2小時後抵達,發現洪男手持土造獵槍1把、喜得釘20顆、鋼珠56顆,當場逮捕。
洪男後來獲知打中工寮玻璃十分懊悔,也願意賠償屋主損失,但是屋主認為洪男行為太危險,堅持報警將洪男移送。
由於洪男槍枝並未向警方登記,警方訊後依槍砲及毀損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台中市原民會主委馬耀谷木表示,原住民基本法保障原住民狩獵的文化傳統,但原住民有打獵需求必須先向區公所農業課申請,轉農業局核准。
東勢林管處表示,林班地扣除野生動物保護區、遊樂區及高風險區範圍,原住民都可申請狩獵,但從未有原住民向農業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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