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疹-轉載自自然生活網 (http://www.i-nature.com.tw)

 

鄭國良 醫師 / 儷‧寶得皮膚科診所
藥物疹,就是服用藥物後引發的皮膚疹。它的臨床表現十分多樣化,例如會造成皮膚搔癢性皮疹的蕁麻疹、神經性血管腫、病毒樣疹等;較嚴重者,如多型性紅斑、史蒂芬強生症候群、毒性皮膚壞死等,會造成皮膚血管炎,皮膚黏膜壞死潰瘍,引發後續全身營養、水分、電解質流失,細菌感染引發敗血症而危及生命。

 

醫師指出,絕大部分的藥物疹都是大範圍出現於全身皮膚,甚至於黏膜處;但固定型「藥物疹」則是例外。基本上固定型藥物疹是一種過敏引起的皮膚血管炎反應,只要有此體質的患者每次使用此種藥物,便會在相同皮膚黏膜部位出現皮疹。此種藥物皮疹最常發生於生殖器部位及肛門周圍,其次為手腳,臉部的眼框周圍等。通常是在使用藥物後三十分鐘至八小時內發作。

 

臨床上,固定型藥物疹發作時,醫師表示,患者的皮膚及黏膜會出現圓形、亮紅或暗紅之水腫斑塊;患者自覺會癢、會痛,疹子很快轉變成深棕帶紫的斑塊,中央可能出現水泡,隨後破皮而流湯流水。若立即停用藥物,皮疹約持續數天至數週後逐漸痊癒,脫屑後形成棕紫灰色的色素沉澱。若不慎再度服用此藥物便又加重復發。

 

至於常引發此種過敏的藥物,醫師指出有感染時常服用的:

 

 A. 抗生素類:如四環素。

 

 B. 解熱鎮痛劑類:如阿斯匹靈。

 

 C. 磺醯胺類:即磺胺劑等。

 

雖此種藥物疹也會自行痊癒,但是曠日費時且癢痛難耐;醫師建議民眾,若出現類似症狀時,應立即尋求醫師協助。除了用藥改善症狀、加速復原外,並可了解病症來龍去脈,避免不必要的懷疑爭議,藉由與醫師討論分析可能的致病藥物後,做一過敏藥物紀錄以避免再次服用而復發,這才是一勞永逸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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