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型的檢驗方法不相同,第一型過敏反應主因為肥大細胞被活化,過敏原直接與肥大細胞表面之IgE結合,使肥大細胞釋放顆粒,導致過敏症狀發生,作用的部位不同,而有不同的過敏反應。
免疫學上四種過敏性疾病如下:
免疫分析法,將具有共通性作用機轉的疾病,區分為下列四種:
(1)第一型(Type I):起因於所產生的免疫球蛋白 E (Ig E)。此種立即性的過敏反應,說明了傳統上治療之免疫疾病。
(2)第二型(Type II):起因於特殊的抗體結合到宿主細胞並將其殺死(細胞溶解)。此種反應通常發生於藥物作用,尤其是藥物造成的溶血性貧血。此種機制亦發生於Rh陰性的母親懷有Rh陽性的嬰兒,所引起的溶血性疾病。
(3)第三型(Type III):起因於可溶性的抗原-抗體複合體沈積於體內不同的器官表面(如腎臟、肺臟、滑囊等等)所引起。類風濕性關節炎以及系統性紅斑性狼瘡等疾病,即為此種作用機制之結果。
(4)第四型(Type IV):為唯一與抗體無關之反應。肺結核、痲瘋及肉狀瘤病(sarcoidosis),皆起因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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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型 |
第二型 |
第三型 |
第四型 |
名稱 |
即發型過敏反應 |
抗體依賴型毒殺過敏反應 |
免疫複合物過敏反應 |
遲發型過敏反應 |
過敏原 |
各種外來過敏原,包括可溶性、細胞性抗原與半抗原 |
細胞性抗原 |
可溶性抗原 |
可溶性抗原、細胞性抗原: |
參與者 |
IgE、肥大細胞、嗜鹼性白血球 |
IgG或IgN、補體、巨噬細胞、自然殺手細胞 |
IgG或IgN、補體、巨噬細胞 |
輔助性T細胞、抑制性T細胞、巨噬細胞 |
反應機轉 |
肥大細胞被活化: |
過敏原與抗體結合,活化補體,啟動巨噬細胞或自然殺手細胞參與之吞噬作用,進行毒殺 |
過敏原與抗體結合後形成之複合物活化補體,啟動吞噬作用 |
過敏原與T細胞結合,啟動毒殺或吞噬作用 |
實例 |
氣喘、枯草熱、鼻炎、異位性皮膚炎、全身性過敏反應 |
造成的傷害常局限於特定組織或細胞: |
血清病、阿爾楚氏反應、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性狼瘡 |
接觸性皮膚炎:在皮膚與過敏原接觸後48-72小時產生溼疹,上皮組織切片可看到單核球及白血球浸潤 |
免疫學上的過敏總共有4型,分別為第一、二、三、四型(TypeⅠ、Ⅱ、Ⅲ、Ⅳ),每一型的過敏反應作用都不同。
- 第一型就是一般稱呼的「過敏」,大多數常見過敏情形都是第一型,例如氣喘、鼻炎、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結膜炎、全身性過敏反應等,第一型過敏的IgE都會升高,而普羅敏對於所有第一型過敏都有效,即普羅敏對於大多數常見的過敏情形都有效。
- 藥物過敏、輸血反應等為第二型,自體免疫問題如類風濕關節炎、紅斑性狼瘡等屬於第三型,第四型則為接觸特定的化學物質所引起,都屬於較少見的過敏,這三型都不是普羅敏的適用範圍。
- 第一型為接觸自然環境的過敏原、本身過敏體質所引起,而其他三型則不是接觸自然環境過敏原所引起。
- 對於有助於改善過敏的益生菌,其所能改善的過敏問題是指最常見的「第一型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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