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網拍標錯價,戴爾電腦同意提供兩次錯標事件之受害消費者為期一年的八折價補償方案,較市府原先提出的八五折要求更加優惠,北市府昨表示肯定。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戴爾事件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上一個重要案例,為台灣網路交易秩序建立重要的里程碑。

台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表示,戴爾昨日提出的補償方案是針對兩次錯標事件受影響之消費者,包括已使用折價券者,自今年九月十五日起,提供為期一年的優惠方案,優惠範圍包括戴爾公司線上商店所展示全系列、各種型號商品,各型號以一台為限,且售價為線上折扣價之八折,較市府原要求針對錯標商品給予八五折優惠的補償方案更為有利。

有消費者檢舉戴爾利用錯標事件蒐集個人資料,北市府八月初去函要求戴爾電腦限期改正並說明。

嚴浩芬表示,戴爾澄清指出,消費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戴爾以獨立資料庫儲存管理,作為處理消費爭議之依據,公司不會利用個人資料將這批消費者列入未來網路行銷對象。

個資絕對保密 不列行銷對象

嚴浩芬指出,北市府今年七月卅日,對戴爾遲遲未能合理補償兩次錯標事件消費者之行為,處以新台幣一百萬元之罰鍰,並命戴爾於函到二周內提出改善方案,對兩次錯標價格之特定商品,要求給予低於所有通路可取得售價八五折之優惠方案。

葉慶元表示,網路交易有高度便利性,對買賣雙方都節省交易成本,建構良好的網路交易秩序對消費者至為重要,未來會繼續針對網路交易以及其他消費行為,努力查察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2009.08.18 中國時報 石文南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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