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食品和藥品有什麼不同?  -轉載自自然生活網 (http://www.i-nature.com.tw)

 

i-Nature 編輯部


大家應釐清觀念:健康食品絕對不是「藥」!健康食品是不能宣稱具有療效,若有發現宣稱療效的健康食品,都可以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依《健康食品管理法》進行懲處。那什麼是健康食品?根據《健康食品管理法》對健康食品的定義: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之保健功效,而非以治療或矯正疾病為目的之食品。

 

但是,健康食品對健康有什麼幫助呢?

 

衛生署規定健康食品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具備明確的保健功效「成分」;且具備合理的「攝取量」與「科學依據」。
經科學試驗或學理證明其無害,且具有明確及穩定的保健功效。
因此,健康食品是在健康情況下具備保健功效與「輔助」治病和「預防」效能。但是在不健康(特別是腎功能或肝功能異常)再併用藥品情況下,可能會增加身體負擔,甚至讓病情惡化。

 

目前衛生署核可通過的健康食品有二百一十四種,但實際上通路販售的應該不只這些數字,在購買時,應特別注意是否有經衛生署檢驗合格的「衛署健食字號」或「衛署健食規字號」及健康食品標章。

 

藥師小叮嚀

 

飲食均衡加上適度的運動與良好生活作息就是最好的保健!

 

服用健康食品主要是調節身體機能,不以治療為目的,千萬不要相信誇大的廣告。若要購買健康食品,應辨識經衛生署核可得產品,必要時,可利用「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線上查詢是否為合法的健康食品。

 


(本文作者/大林慈濟醫藥院劑科 莊美華/等箸)
(摘自/正確吃藥:銀髮族最常問藥師的100個問題/時報出版)

http://i-nature.uho.com.tw/articles2/6/560.html#.USA0EpPVU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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