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作家Dennis/加拿大溫哥華】


對於今年初所爆出的邁阿密生技診所禁藥疑雲,大聯盟日前終於作出定案,有13名大聯盟球員遭到禁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球星,莫過於是洋基明星三壘手Alex Rodriguez,也就是一般人口中的A-Rod。

根據大聯盟所公佈的處分報告指出,如果A-Rod俯首認罪,現年38歲的他即將面臨211場禁賽的處分,也就是說,當他服滿刑期時,A-Rod已是邁入不惑之年,棒球生涯也許就此告一段落。相較於A-Rod的刑期,其他受到懲處的球員,分別受到50場與100場禁賽的處置,大聯盟似乎有意以A-Rod為目標,殺雞儆猴的意味濃厚。

許多球迷對大聯盟的舉動拍手叫好,也有球員認為這樣的懲處太輕,並不能防止類似的情況繼續發生,應該只要被抓到吃禁藥,就該終身禁賽。不過,個人認為大聯盟此舉似乎有違該有正常的程序,雖然有證據顯示A-Rod吃禁藥,但是應該和其他球員一般依照既有規章受罰。

依照大聯盟規章,球員如被抓到使用任何禁藥,首次將會面臨50場禁賽之懲處,再犯是禁賽100場,第三度被抓到則終身禁賽。雖然一直以來,A-Rod總是在禁藥疑雲中被點名,而且他曾經一度公開承認因為要增進自身的成績,求好心切,使用過禁藥,但是當時A-Rod卻沒有受到任何的禁賽處分,頂多是被網路上的球迷們噓爆而已。所以如果光是按照大聯盟現行規章來執行,A-Rod應該是面臨50場,最多是和釀酒人強打布勞恩(Ryan Braun)所受到的65場球監之同等待遇而已。但是A-Rod如今所遭遇到的是近乎兩個完整球季的球監,似乎不合情理,畢竟大聯盟自己所立下的遊戲規則並非如此。

討厭A-Rod的人很多,我也是其中之一。他,總是自命不凡,且打球時盛氣凌人,再加上他手握大聯盟最高薪合約,而且身邊總是不缺辣妹圍繞,面對媒體時又時常出言不遜,幾乎天下所有男人的願望,A-Rod都唾手可得。與其說大家羨慕他,不如說「忌妒」才是他成為箭靶的原因,也極有可能是迫使A-Rod面臨如此重刑的主因之一。但是大聯盟這樣向A-Rod下重手,是否會有效防止球員們為了尋求高薪,再次以身試法,使用禁藥?在此抱持保留的態度。

當然,禁藥是該被禁的,球員也不應當使用禁藥,只不過,不可否認,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使用禁藥可能是一些球員為了追求一份能夠安家立業合約,所不容抵擋的惡魔果實。在此認為,沒有一位球員會拿自身的職業生涯,以身試法。如果設身處地的想,在大聯盟還沒有把禁藥的遊戲規則明文規定以前,使用禁藥也許是能夠維持自身競爭力的途徑之一。如今,A-Rod就是當時使用禁藥眾球星中,看似既得利益最高者而已。

如果真的要歸咎責任,其實大聯盟高層和球員工會應該都是在禁藥年代的最高得利者。因為有了禁藥,才會出現馬奎爾(Mark McGuire)和索沙(Sammy Sosa)當年的全壘打煙火秀,也喚回當年離開球場的球迷,大聯盟比賽的精彩程度水漲船高,球迷也隨之回籠,讓大聯盟重回北美四大職業賽龍頭的寶座。而有了禁藥,球員的身價也隨著怪獸級的數據直線上揚,這讓球員工會在與資方談判時爭得不少籌碼。

回頭來看,禁藥問題並不是最近這幾年才有的問題,而是在上個世紀末就有的老議題,只是一直被大聯盟高層所漠視而已。球員運用藥物來強身健體,在職業運動中早已是見怪不怪,隨著科技的發達與經濟利益的趨使下,許多不明或是未知的藥物,早已被許多運動員使用,只是該藥物目前還不在禁用名單中而已。而A-Rod這次很明顯的被大聯盟拿來作為開鍘指標,因為他乃是現有名單中名氣最大,人緣不佳,且薪水最多者。如果你問我,A-Rod是否該被禁賽?我會說:「Yes!」,因為現在的遊戲規則就是要被禁賽,但是否需要禁賽到211場之多?那麼我的答案會是否定的。

Dennis的部落格:http://ayueandfriends.blogspot.ca/

【2013/08/07 聯合新聞網】

 

全文網址: 高薪沒人緣成箭靶 A-Rod刑期過重? | 名家觀點 | 美國職棒 | udn運動大聯盟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470309#ixzz2iSJMCt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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