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小玉山」跟參加今年營隊的學生們聊創業,聊到未來 20 年,會是電子商務大鳴大放的時代,智慧型手機與 Mobile Internet 的普及,將會大幅度改變人們的消費習慣。20 年後的我們,出門大概不會再帶錢包,而所有的消費行為,都將透過 Mobile Internet 來完成,所謂的 Mobile Commerce,翻譯成中文就是「行動電子商務」或簡稱「行動商務」。

其中一位學生問到:「如果我想追逐這樣的機會,是不是要先蓋一個『行動電子商務』平台?」

我想這是許多初次「科技創業」的人,最常有的直覺,似乎所有的網路公司,都是從「蓋一個平台」開始的。但如果你觀察最後真正成功的 Startups,他們卻往往是從蓋一個「殺手應用」開始的。當然在軟體的世界,「平台」與「應用」之間,並沒有非常顯著的界線,所以我在談的是「態度」的問題,還有「市場」的問題。

當大多數軟體工程師在蓋一個平台時,我們在想的往往是「完整」,它必須要符合各式各樣的「Use Cases」(使用情境),必須要想到所有的「Exceptions」(例外狀況)。這樣的平台,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來設計、製作、測試、除蟲,而且當完成時,它往往對於消費者而言,還是沒有任何的價值 — 以電子商務來說,你還必須要經歷漫長的「招商」、「推廣」流程,才能逐漸讓這個平台上有東西被買賣。

這樣的創業模式,固然有成功的案例,但失敗的其實更是多如牛毛。原因往往是平台本身需要太長的時間製作,過程中缺乏好的回饋機制,容易讓團隊陷入閉門造車的情形,最後做出不符合市場需要的東西。更重要的,這個平台最終能不能成功,依賴的其實不是製作的有多好,而是能不能夠吸引到第一流的賣家,來平台上面開店做生意。問題是,第一流的賣家之所以會加入一個平台,平台本身的功能固然重要,但更更重要的是這個平台上面到底有哪些「高消費能力的好買家」。結果問題回到了原點,平台本身還是需要有能力吸引消費者,也就是需要有對消費者的「殺手應用」。所以,搞了老半天,還是得自己把 Killer Application 做出來。

或者我拿「鼎泰豐」來舉例,這個超受歡迎的餐飲集團發展了 30 年,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跨國大型平台,除了餐廳,他們還賣紀念商品、伴手禮,也供應飛機上面的餐點。但鼎泰豐的一開始,並不是從全球布局出發的。鼎泰豐的一開始,其實就是一個受歡迎的產品 –「小籠包」出發的。因為小籠包,他們吸引到了一批批忠實的客人,有了這些客人,他們才慢慢發展出了品牌、分店、跨國、多角化經營等平台策略。

當然鼎泰豐不是科技創業,但回到網路產業,無論你去看看 Facebook、Google 或是 Dropbox、Instagram 的創業故事,其實背後都有一樣的脈絡可循。所以,當然最後每個人都可以變成平台,但在那之前,你必須要先找到能夠吸引消費者的殺手應用,你的「小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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