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克.馬丁(Chuck Martin)/知名智庫行動未來研究院(Mobile FutureI)執行長、前IBM副總裁

 我們正經歷一場比電視或個人電腦(PC)發揮更大影響的科技革命。企業面對的重大挑戰是:如何駕馭行動科技以有效服務顧客? 

 如今,顧客不再被綁在電視或電腦螢幕前,乖乖地接收訊息。行動消費者遊走四方,我們必須了解顧客在這個新數位領域如何聚集、於何處聚集,以及如何跟這些人有效互動。 

 行動行銷(mobile marketing)代表了行銷手法的質變。消費者與電視的關係是被動的「後靠型」(lean back);與個人電腦的關係是較主動的「前傾型」(lean forward);與行動裝置的關係則是全面互動的「拿到眼前型」(pull it forward)──非常個人且近距離的接觸,而且永遠在運作中。 

 第一螢幕(電視)徹底改變了行銷者接觸消費者的方式。例如寶鹼(P&G)和通用汽車等企業,可將精心設計、經充分測試的訊息,單向傳播給數以百萬計的消費者。千家萬戶收看同樣的節目,接收同樣的廣告訊息。在一對多(one-to-many)的傳播模式中,行銷者能掌控大局。 

 第二螢幕(個人電腦)促進了企業與消費者間的互動。透過電腦,企業可以與顧客溝通,銷售產品,輕易得到顧客的回饋,甚至可讓顧客針對產品設計或服務提供意見。此模式從大眾行銷(mass marketing)轉移至參與式行銷(participatory marketing),透過網路,消費者就能獲得有關產品與服務的大量資訊。 

 這些螢幕革命創造出新的消費者行為,並改變了部分消費習慣。電視廣告往往成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消費者會唱許多廣告歌曲,記得許多難忘、有趣的廣告詞。網路行銷讓消費者更習慣與廠商互動,與自己喜歡或考慮顧買的品牌直接溝通。第三螢幕(智慧型手機)讓消費者更容易直接互動,無論何時何地,皆能即時分享資訊與觀點。企業的挑戰與機會,就在於參與消費者的對話,並替這種溝通增值。 

 相對於第三螢幕革命,前兩次革命顯然相形失色。智慧型手機結合類似個人電腦的運算能力和行動科技,徹底革新人們的活動、互動、消費與生活方式。經過多年發展,消費者行為已出現劇變。 

 一開始,部分行動技術由某些國家發展出來,最初應用僅限於局部地區,但近年已廣泛普及。例如,一九九○年代中,豐田汽車子公司在日本推出方便手機閱讀的特殊條碼,如今這種條碼的最新版本已在美國與歐洲普及使用。多年前,只有韓國消費者使用手機收看電視節目,如今任何智慧型手機只要下載一個簡單程式,就可以看電視。精密的智慧型手機正在全球普及,蘋果最新的iPhone在逾十七個國家上市。品牌行銷者正利用各種行動應用程式推廣業務,例如英國的定位(location-based)行動網路宣傳、奈及利亞的行動反向拍賣,以及香港的行動電影宣傳等。 

 這波數位行動浪潮造就了不受束縛的行動消費者(untethered consumer),他們不受傳統的傳播方式的侷限,不必被動等待訊息廣播或企業的網路資訊。這些後PC年代的消費者遊走四方,樂意使用無線行動科技與其他消費者及廠商保持互動。他們掌控一切。行銷者的挑戰是如何滿足他們的需求,並與之保持有意義的互動。 

 行動科技改變了遊戲規則。行動商務(m-commerce)不僅是使用手機付款,還顛覆從搜尋商品到完成交易的整個購買過程。以精準在地的(hyperlocal)的行銷手法,配合行動科技,針對消費者的所在目標地區運作,隨時隨地滿足顧客的具體需求。 

 行動行銷並非只是提供折價優惠那麼簡單。重點在顧客選擇的時間和地方,與顧客有效互動,同時界定品牌在行動世界的未來。(本文摘自《決戰第三螢幕:隨時、定位、互動,行動時代緊貼顧客的行銷與消費新模式》,天下文化 出版,201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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