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的小眼睛貓頭鷹_當責真義

編按:「當責」(Accountability) 出現在華人管理世界比較晚,又常被直譯為「負責」,與負責(Responsibility)無異,究竟該如何區辨呢?以下書摘,作者從英文字源字義去釐清,可協助讀者進一步了解在組織中當責的真正內涵。

accountable 綜合起來就是有計數的、可說明的、要報告的、可依靠的、能信賴的、擔後果的、有責任的,等諸多含義。

Accountability 是accountable 的名詞, 最適切的中譯名當然是「當責」; 相對的「負責」的英文是Responsibility,其原意是:response+ability;是指回應、回答的能力—所以,「負責」與「當責」字源原意就有不同,在應用上固有其交集與聯集也有相異,但就是不可混淆在一起。

據說,在古羅馬時代,元老院議員行使投票權是很慎重其事的。他們要「自由地站起來,走到前面去,被清點他們的立場與承諾」,然後投入票才算數,才算一票,才“count in”。這也是當責較原始的原意,是可信賴、願負責的一票。現代管理中對當責的“count on”(依賴、信賴)有較多著墨。承諾履行當責後,總是:你做事,我放心;但,更重要的是:我做事,你放心。

美國贏派(IMPAQ)顧問公司是一家專門從事與當責有關主題的顧問公司,創立人撒姆爾(M. Samuel)對當責的簡潔定義是:

People can “count on one another” to keep performance commitments and communication agreements.

就是說:承擔了當責,人們能夠相互信賴而信守對績效的承諾及對溝通的信約。Accountability 在counting(計量)上的重要性也越來越大;艾普斯坦(Marc J. Epstein)博士在他的著作《計量真正重要的》(Counting What Counts)中,開宗明義說明承擔當責要計算、計量清楚,亦即對所要達成的重要目標要說明清楚、要能數字化,才能計算清楚、才有計量管理、才能清晰負責。

《韋氏字典》對Accountability 的定義是這樣的:

“Subject to having to report, explain, or justify; being answerable, responsible.”

據此而言,如果你負有當責,你是要能:


report:適時報告進度,與成果(或並沒達成的成果)給適當的人。

explain:知道事件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也願意說明。

justify:判別事情的輕重緩急、利害得失,具有回應自己、別人、環境並完成任務的能力。

being answerable:說明理由;其中精義將留待本書最後「結語」中,再做完整說明。

《韋氏字典》的解釋中也提到了responsible(負責),因此,有人認為不要鑽牛角尖了,Accountability 與Responsibility 基本上是同義—早期的管理觀念,或文學意義上,Responsibility 就是泛指「負責任」,因此甚至涵蓋了Accountability;都是負責就不必分彼此、不宜分軒輊;但現在代管理世界裡,兩者的責任廣度與深度已有很大不同,Accountable 的人所具責任已涵蓋了Responsible 的人了。

 張文隆/當責顧問公司(AccountaBility Consulting)總經理


(本文節錄自《當責》,商周 ,2011年9月1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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