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文化VS.法令規定,難道真是無解的習題?
嘉義縣政府菸酒稽查小組接獲檢舉,取締阿里山鄒族部落風災後遷居山下逐鹿社區裡,「優格哇獅市集」所販售的原住民手工小米酒,結果引發鄒族原住民反彈,認為已打擊原住民文化、影響原住民社區發展;嘉縣財政稅務局回應,原住民自製小米酒,自用或舉辦祭典使用並不違法,惟依菸酒管理法規定,不得對外販售。

批縣府不尊重原民文化

逐鹿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楊尚峰表示,被取締攤位是協會運用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所開設,營運所得做為社區發展基金,現場展示的小米酒是原住民日常的傳統飲料,是族人手工製作,代表鄒族傳統文化,在原住民部落處處可見,並非一般大量生產的酒類商品,且原住民部落市集就是要展售原住民風味食品,政府竟拿放大鏡檢視及取締原住民文化,不合情理。
鄒族嘉縣議員石信忠也抗議說,縣府到原住民部落取締小米酒實在讓人驚訝,很不尊重原住民文化。小米酒是鄒族人用來祭神的聖品,逐鹿社區也用來讓賓客品嘗,體驗原民風味,不應視為一般酒類商品,他將向原民會與原住民立委反映。
逐鹿社區為莫拉克風災造成阿里山鄉及鄒族部落家園遭土石流重創後,由民間捐款給紅十字會在番路鄉所建的永久屋聚落,有一百五十五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落成入住,九成以上是鄒族原住民;翌年三月在社區內開辦市集,展售鄒族手工藝品、農特產品,並有傳統歌舞表演。
但也因生意好轉,遭檢舉販售私釀小米酒,縣府菸酒稽查小組本月十一日前往取締,當場查扣十九瓶小米酒、露與十瓶李子露,依法送驗,主要是檢驗其酒精成分及安全衛生問題。

嘉縣:私釀酒不能販賣

縣財稅局菸酒管理科長張娜蓉表示,依菸酒管理法,販售私釀酒品將處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此案為民眾拍照存證提出檢舉,縣府依法行政,且這項法律已行之多年,先前都有宣導及不定期稽查,一般農村也常見農民自釀水果酒,也只能自用不能販售,會再加強輔導。
學者建議先輔導再取締
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講師馮淑慧說,原住民釀製小米酒都是手工,生產量少,若申請酒牌就要課稅,不符成本,且小米酒對原住民而言不只是酒,還是保健食品,體弱者吃酒醪補身,祭典用小米酒招待賓客,是其傳統文化,但販售牽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如何在法規與文化衝突間取得平衡,雙方都要努力,建議政府先做好輔導,再進行取締,減少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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