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即是指「透過網路以租賃方式提供應用軟體服務的從業者」,即是指業者以應用軟體為主體,透過網路一對多地傳遞服務,這種以服務為主的交易模式促使企業可藉由租賃的方式,以更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擁有軟體的使用權,並且亦能因為業者集中式的管理而大幅降低企業維護的成本。

基本上,ASP即具有「軟體服務化,服務網路化」,「資訊委外服務與網路結合」與「產品通路化,通路產品化」等三大特性,其甚至可以被視為是ISP(InternetService Provider)與ITS(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的結合.   根據流行的觀點,ASP有如下五個核心內涵:
a. ASP著重應用為中心,提供對於應用方面的訪問和管理。
b. ASP服務可以為使用者提供沒有在伺服器、人員、系統和系統授權等前期資源投入情況下就可以在“定制”的全新應用系統環境進行訪問的服務,如ISP,而這樣的服務一般按月份ASP收取服務費。
c. ASP採用集中管理的方式---ASP一般都有一個管理中心,所有的客戶通過INTERNET來進行遠端存取,獲得技術支援和諮詢服務。
d. 一對多的服務,也就是講,ASP提供的是標準化的產品包,產品都是最低程度的自訂或者沒有實現客戶定制化,對於行業用戶來講已經達到實用方便的標準。
e. 按照合同交付,在ASP客戶的眼中,ASP是一家根據客戶協定內容提供相關服務,保證應用服務系統服務可以得到確實履行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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