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報導,蘋果 (AAPL-US) 與 Google (GOOG-US) 雙方達成一個不成文規定,至少在 Google 執行長還在蘋果董事會時是如此,那就是兩造不得挖角彼此員工。不具名的消息來源告知《TechCrunch》,兩造的員工得以申請其他公司的職務,不過蘋果與 Google 不會去挖彼此的牆角。

不過不清楚的是,這樣的協定,在 Google 執行長 Eric Schmidt 離開蘋果董事會後,是否還有效。

這樣的協定,會打亂產業的競爭機制。《華盛頓日報》6 月時報導,美司法部調查如此協議,是否違反了反托拉斯法。

2009.08.10 鉅亨網 陳律安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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