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野明/關西學院大學兼任講師、非小說類作家
杜拉克說:人應該考量自己可自由支配的時間,重要的工作,必須自己給自己設定完成日期。《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
通常無法達成的目標,其「完成日期」也很難具體訂出。沒有完成日期的目標只是個單純的夢想而已。
此外,即使訂出完成期限,但這個期限若拉得太久也失去意義。若是長期目標,頂多也應在一年或兩年之內完成。
唯有在訂出時間緊迫的期限之後,才能刺激提升達成目標的動力。而且在為目標明訂完成日之後,才可能制訂下節所要談的「計畫」。
(幹勁的來源-「做什麼」「做哪些事」「什麼時候完成」)
以上談了目標的基本條件,這些內容還可以將之整理如下。
○1目標必須能拉近願景與現實之間的距離
○2目標必須難以達成 「做什麼」
○3目標必須能夠實現
○4目標必須帶來具體的成果 「做哪些事」
○5目標必須有達成期限的限制 「什麼時候完成」
前面三項○1至○3闡述的是應該設定什麼樣的目標,思考目標時應注意的內容。○4指出了目標的達成水準。最後的○5正如字面的意思,「在什麼時候完成」,也就是期限。
設定目標的五項要素可以再濃縮為「做什麼」「做哪些事」「什麼時候完成」的三要件,這三要件缺一不可。你在訂定目標時,必須牢記前面這段內容,清楚地訂出適合自己的目標。有目標的人生和沒有目標的人生,其間的成就可是有天壤之別的差異! (本文摘自《17歲那一年,我們開始讀杜拉克》,天下雜誌出版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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