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轒轀,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閩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兩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于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貶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故君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三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三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顯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故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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