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了防曬乳液就是陽光絕緣體嗎?-轉載自自然生活網 (http://www.i-nature.com.tw)

 

 

雖然只是農曆的二月,南台灣中午的溫度已經有如初夏一般,讓人很容易就可感受到春陽高照的威力。對於出外踏青郊遊的人,及許多趁著年假做「雷射除斑」、「點痣」、「果酸換膚」、「脈衝光除斑回春」的患者而言,防曬都是不可或缺的。

陽光對皮膚的傷害,包括急性的曬傷、抑制皮膚的免疫功能,及慢性的皺紋、脫屑、乾燥、微血管擴張、曬斑、老人斑及色素不均勻等日光性老化現象,和可能導致皮膚癌的發生。

為了預防皮膚受到陽光的傷害,國內外皮膚科醫學界都倡導防曬的必須性。防曬乳液可以防止皮膚被曬紅、曬傷,及防止日光性老化和皮膚癌的發生。因為擦了防曬乳液會給人一種安全感,而常使人過度的曝曬。事實上擦了防曬乳液並不是擁有金鐘罩鐵布衫,近年來的研究顯示,對於防曬乳液,醫師及患者都由於過度信任而有若干盲點。

塗抹防曬乳液過薄  防護效果打折

首先是過於相信防曬係數,所謂防曬係數(SPF),是指延長皮膚被曬紅所需時間的倍數,例如SPF15可使皮膚被曬紅的時間延長15倍。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2㎎/㎝2)所測得的結果。

研究顯示,一般人僅塗抹少於零點五毫克,國外因此測試了六支防曬(請參見附表),即使防曬係數高達五十的防曬乳液,實際的防護效果都不到三倍,也就是說,即使使用SPF50的防曬,如果塗抹太薄,實際防曬係數僅有不到SPF3的效果。相信這也是許多肝斑、雀斑患者一再複發的重要原因。

避免紫外線照射  遵守ABC三點

如果防曬乳液不是完全可靠,我們該如何防止日光吻上皮膚呢?美國皮膚科醫學會建議做到ABC三點。

1、A(Avoid)就是避免紫外線的照射
所以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紫外線最強的時段,儘量不要出門。
2、B(Block)就是阻斷紫外線的照射
因此每天塗抹防曬乳液仍是十分必須的。
3、C(Cover)就是遮蔽
外出時儘量使用傘帽子或長袖衣物來遮蔽皮膚。防曬必須從小做起,並持之以恆。

此外防曬乳液的選擇除了係數的考量之外,還須注意可同時阻斷長波紫外線UVA的產品。

塗抹防曬乳  至少1.5cc

防曬乳液建議每天使用兩次以上,防曬乳液塗抹的厚度影響防曬的效果甚大,依照標準的塗抹厚度,每次塗在臉上及頸部、手臂,大約需要一點五西西的防曬乳,以每天使用兩次計算,一瓶一百西西的防曬乳液大約可以使用一個月,即使僅使用在臉部,也須於兩個月內用完。

加上外用抗氧化劑  防曬更完善

當然僅僅是防曬仍是不夠的,在2003年1月份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有一篇由杜克大學皮膚科醫師Pinnell所撰寫的回饋性文章中提到,人類的皮膚天生即有許多抗氧化劑,來防止陽光及污染等所造成的氧化壓力。

不過人體許多低分子量的抗氧化劑,會在陽光照射下逐漸減損,所以適當的使用外用抗氧化劑加以補充,例如左旋維他命C、維他命E、硒、鋅、植物性抗氧化劑中的Silymarin,大豆異黃酮(soy isoflavones),及茶多酚(tea polyphenols)等,可以減少陽光造成的皮膚傷害。

局部抗氧化劑配合防曬乳液的使用,可以使皮膚有更完整的保護,對於防範皮膚癌及陽光造成的皮膚老化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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