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電腦發生連續兩次標錯價格事件,台北市政府認為戴爾的補償方案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周,決定開罰一百萬元,同時要求戴爾要在兩周之內,提出更優惠的補償方案及研擬改善計劃,戴爾發言人韓建耀表示,公司在沒有收到裁決書,無法做出最適當的決定。

 戴爾電腦是在今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七月三日,兩度發生網路購物平台錯標價錢的問題,由於價差很大,多款液晶螢幕不到一千元;原價六萬多元的LatitudeE4300在改變訂購規格後,竟只賣二萬多元,結果吸引大量網友下單購買,雖然戴爾不願透露「有錯誤價格的訂單」數量,不過業界傳言有超過十萬張訂單。

 戴爾當時解釋第一次是人為因素,不應該在半夜更動價格,第二次則是系統問題,發生在特定款式的價格錯誤,兩次都是「戴爾的錯」,因此分別對不同產品訂單的消費者提供一千元、三千元及二萬元的折價券。但是消保官認為補償的價格比光華商場或是其他網購通路的價格還高,誠意不足,不符合消費者期待。

 韓建耀表示,標錯價事件發生後,消保官、消基會都有對戴爾提過不同的補償方式建議,不過公司在考量能接受虧損程度之後,並沒有接受建議,而是決定針對不同的產品,提出不同額度的折價券,液晶螢幕是一千元;小筆電或桌上型電腦是三千元;LatitudeE4300是二萬元,如果以LatitudeE4300為例,相較原價六萬元,等於是打了七七折。

 韓建耀說,無法立即做出回應的另一個原因是,原本公佈的折價券補償方案是到今(三十一日)為止,截至目前(三十日)已有上千名消費者已決定接受戴爾的補償方案,這時候如果馬上又提出另外的方案,可能又會造成一次混亂,戴爾希望能妥善處理這次事情。

2009.07.31 中國時報 陳大任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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