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歌手高慧茹的前經紀人吳明宜,離職後心有不甘,利用高慧茹「Banai 巴奈」臉書粉絲專頁是她申請之便,在家將高慧茹的大頭貼照換成割腕自殘照,冒名發表「有的時候真的好累好想哭」,還貼上高慧茹被催債的存證信函照片,註記「欠情還情、欠錢還錢」;高慧茹告她妨害名譽,台北地院依誹謗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吳明宜在幕後惡搞臉書粉絲團後,又以本尊留言「這就是大家認識的巴奈,在外吃喝撞騙,品行極差的一個人……吃乾抹淨了就翻臉不認人」,有粉絲留言質疑、關心並請她自重,她又回「該自重的誰你應該很清楚,跟這種不乾淨的人在一起,早晚你會重蹈覆轍」等。
北院一審簡易判決認定,吳女輕率在網路散布不實言論和照片,漠視他人名譽,考量吳女承認犯行,並當庭向高慧茹道歉,但未賠償損失達成和解,判她拘役,吳明宜上訴請求減輕刑責,北院二審合議庭今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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