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秀林鄉銅門村的太魯閣族人,今年十月辦「感恩祭」之前申請合法狩獵,卻因抓到保育類山羌、水鹿及山羊,遭銅門檢查哨警員上銬逮捕、獵槍獵物都遭沒收!族人不滿「一樣是保育類,縣府准許獵猴子,山羊就不行?」今天上午到花蓮縣警察局遞交陳情書抗議!
這場陳抗有申請集會遊行獲准,但是,銅門部落主席鍾德光率近百位銅門族人、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以及前來聲援的玉山神學院宗教系主任Namog Ising、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國立臺東大學教授林靖修、也曾「狩獵被捕」的台東卡大地布部落卑南族人高明智、台東利稻部落的布農族牧師卡法司等,來自花蓮、台東、蘭嶼各部落原民抵警局時,卻發現「警察局出入口都有重重警力圍住」,不讓原住民靠近警局一步,讓族人氣得大罵「把我們當暴民嗎?」
太魯閣族青年林秀玉怒飆:「馬英九都可以去新加坡見習近平『給摸頭』,原民想見警察局長『有那麼困難嗎』」?底下族人回「不把我們當人看嘛」、「人民保母好大官威」!現場抗爭民眾甚至對警「動之以情」,上演紀錄片《太陽的孩子》情節:「我看到警察有很多原住民的臉孔」、你「是不是原住民族」、「怎麼幫助白浪警察欺負原住民」?
雖原住民要求「要把陳情書遞交縣警察局長」,但警方卻只派縣警局「保安科長」來收陳情書,引發抗議民眾不滿,雙方發生口角,保安科長堅稱「我就代表局長來收文」,但原住民不接受,當場席地而坐打算「長期抗戰」,還好最後未釀衝突,由花蓮警分局長楊國祥出面收下陳情書,族人:「雖不滿意,卻被迫接受」!
協助草擬陳情書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專門委員律師陳采邑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已明定,原住民有狩獵權,花蓮吉安警分局以「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逮捕原住民;然而野保法93年通過的21條之1,已許可原住民「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可申請獵捕動物,質疑警方執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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